1、异地取保候审回家后期如何配合
异地取保候审回家的,被取保候审人后期配合应当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维持通讯畅通,确保司法机关可以准时联系到自己。在接到司法机关的传唤或公告时,应当立即响应,并根据需要前往指定地址同意讯问或配合调查。
2.遵守取保候审期间的各项规定,如不能离开居住地所在的市、县,除非经过公安机关批准。假如需要离开居住地,应当提前向公安机关申请并获得批准。
3.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取证工作,如实提供与案件有关的信息和材料,不能隐瞒、伪造或毁灭证据。
2、取保候审应遵守的规定有什么
依据新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实行机关(公安机关)批准,不能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这里的“市”指的是县级市或不设区的市,而非地级市或设区的市。假如需要离开居住地,需要提前向公安机关申请并获得批准。
2.在传讯时准时到案。被取保候审人应当随时筹备同意司法机关的传唤,并在接到传唤后飞速到案,不能拖延或逃避。
3.不能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这包含口头、书面或其他形式的威胁、恫吓、引诱、拉拢证人等行为,以确保证人可以如实作证。
4.不能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被取保候审人应当维持诚实,不能借助自己未被羁押的便利条件与其他同案犯打造攻守同盟或隐匿、销毁、伪造证据。
3、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后果及处置
法律快车提醒,假如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上述规定,将面临以下后果及处置:
1.已交纳的保证金将被没收。作为取保候审的担保手段之一,保证金在违反规定时将被视为违约行为的结果而被没收。
2.依据不同情形,司法机关将分别给予处置。
对于违法情节较轻、不需逮捕的,可以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或者提出保证人;
对于违反规定情节紧急、不允许再取保候审的,应当采取监视居住或者予以逮捕等手段。
3.取保候审期间的行为将被司法机关记录在案,并可能对将来的司法判决产生影响。因此,被取保候审人应当严格遵守规定,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